两部门: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两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称,门继为继续支持国家商品储备,续实自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施部收优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分国 公告明确,家商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品储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备税印花税照章征收。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惠政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两部免征房产税、门继城镇土地使用税。续实上述房产、施部收优土地,分国是家商指在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用于办公、仓储、信息监控、质量检验等经营及管理的房产、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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